日前,省煤礦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煤礦安全生產會商研判和協作合作工作機制》《省煤礦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領導聯系指導煤礦安全工作制度》兩項工作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會商研判工作由省煤礦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組織,省煤礦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結合工作職責和不同時期煤礦安全風險及突出問題研究提出,主要采取月度、季度、年度定期會商和重大問題隨時會商的方式,分析研判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協商解決煤礦安全重大問題,研究加強煤礦安全工作措施。煤礦安全協作合作按照“有需求、應支持”原則,加強煤礦安全專委會成員單位在聯合執法、聯席會議、信息通報、溝通協調等方面的合作協作,著力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增強安全工作合力。
領導聯系指導煤礦安全工作由省應急管理廳、陜西煤監局、省能源局分管領導對全省產煤市和重點產煤縣(區)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分片進行指導,旨在推動市縣(區)黨委、政府落實煤礦安全領導責任,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和行業管理。